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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深入挺进 污水处理企业的春天真的来了?! |
时间:2019-10-12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 作者:网络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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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企业污水处理的成本上升,污水处理费难以满足更高标准的需求;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收集率不高,也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现行政策,同一地区不同企业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不同,但是执行的是同样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标准保持不变,且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不及时调整,会打击污水处理企业积极性,导致政策落地困难,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受阻,建立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成为污水处理行业突破困局的新方向。
此外,近年我国不断深化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整个环保行业经历了从疯狂拿项目到谨慎评估项目收益的发展历程,社会资本对于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的敏感度不断提高。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以下简称“943号文”) 提出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
在污水处理方面,943号文主要从“收费标准制定”和“调价机制”两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并明确了具体时限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旨在疏导持续增长的地方财政污水处理支出压力与污水处理企业经营效益之间的矛盾。
政策出台后,江苏、四川、安庆、青海、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创新和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在943号的政策框架下根据各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岳阳、东莞、河南等省市分别上调污水处理费,将政策积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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